搜尋

NEWS企業



當一家香港公司進行清算時,可能會涉及一些問題。


諸如它的含義以及為什麼香港公司必須經歷這樣的問題。顧名思義,清算通常是將香港公司的資產轉換為現金,目的是支付債權人的款項。這是一個一般性定義,試圖解釋它是什麼以及它為什麼發生。公司被強製或自願清盤。在前者中,通常是當利害關係方(通常是債權人)向法院提出請願書,要求公司清算以盡可能償還債務時,才開始這一過程。

強制清算

請願清算不僅是清除債務的捷徑。而是,請願者必須說明,獲得報酬的其他可能選擇已經用盡,唯一的方法是香港公司破產。原因通常包括欠政府的稅款,負債超過所有資產的價值或公司無力償還債務。發生的情況是,香港公司被置於破產管理之下,由官方破產管理人和清算人承擔。然後,他們將開始評估和出售公司資產的過程。

自願清算

這是通常較為寬鬆的清算方式。這是因為整個過程是由香港公司董事自己計劃和執行的。它涉及出售公司資產並清盤,但總的來說,這對所有相關方來說都更為令人滿意,因為沒有法院下達命令。自願清算的原因有很多,從香港公司不再賺錢或根本沒有賺錢到根本沒有依法進行適當註冊。在大多數情況下,當清算似乎是公司行號申請的唯一結果時,自願清算是針對強制清算的先發措施。
分享這篇文章:
4.5196 則評論
  • Address / 地址

  • Phone / 電話

  • Mobile / 手機

  • Line

    加入Line好友

  • Email / 信箱